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18:43   只看TA 71楼
我想应该也没什么罪,只要不犯法都没罪过啊
0
zqlion 发表于 2010-4-13 19:07   只看TA 72楼
罪是没有  不过有意义吗?  有乐趣吗?  有道德吗? 这叫乱伦
0
renqingfeng2009 发表于 2010-4-13 19:16   只看TA 73楼
这个观点我是坚决反对的。社会还是需要一定的底线,特别是我们东方社会,有独特的传统。过于放纵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是不好的。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19:50   只看TA 74楼
李银河的观点以前我看过 一般来说是赞同的 不过这个观点 不相信出自李银河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20:02   只看TA 75楼
什么乱七八糟的,换妻俱乐部么,也就说说理论吧,要来真格的还不被骂死
0
paper007 发表于 2010-4-13 20:32   只看TA 76楼
现在到处喷得一塌糊涂,我觉得这个事情可以低调不谈,旗帜鲜明的赞成就有炒作之嫌了。毕竟脱离了中国文化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20:36   只看TA 77楼
在当今社会,性爱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主要话题了.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20:36   只看TA 78楼
按南京那个副教授的说法,他们是“淫而不乱”,所以不涉及父母和子女换偶的问题。
0
断翼の米迦勒 发表于 2010-4-13 20:42   只看TA 79楼

教授说:公民有在私人空间里自由使用精神类药物的权利

个人认为 人与动物(禽兽)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礼仪廉耻,而不是像动物一样,只要发情了就可以和种群中的任何一个异性交配。教授说得好,做爱,那么不知道教授有没有搞清楚爱的含义呢?没有爱的基础,能叫做爱吗?我看最多也就是活塞运动,流流汗,出出精而已,纯粹是肉体的快感而已,那么不知道就此发展下去的话,是不是公民在家里(私人空间里)吸吸毒磕嗑药什么的,也要开始受到保护了呢?简直是完全的逻辑混乱嘛。研究研究而已,千万别秀逗了啊,老人家。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4-13 23:52   只看TA 80楼
这人思想可真够开放的。不愧是国外呆多了的
0
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