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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男子因债务纠纷被拘禁在狗笼 后遭铁链捆绑游街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龍行天下鬼    时间: 2016-7-19 19:34     标题: 男子因债务纠纷被拘禁在狗笼 后遭铁链捆绑游街

  因3000元债务纠纷,古田县鹤塘镇的黄某遭到朋友余某铁链捆绑拘禁到狗笼,甚者挂着“我是偷狗贼”的木牌游街示众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因索取债务、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。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
  根据黄某回忆,2015年11月16日晚,其朋友黄某某劝说其一同前往余某家中协调处理两人债务纠纷问题,在黄某某先行离开后,余某与黄某一时言语不和,余某强行留下黄某,又担心自己睡觉时黄某逃跑,便用平时拴狗的铁链,将黄某捆绑关进狗笼里。次日8时,余某在黄某脖子上挂着“我是偷狗贼”的木板,在其身上捆着铁链,由狗在铁链另一端牵着,逼迫黄某沿村道行走,并用橡皮软管不断抽打黄某,后行至棋坪洋路段时被闻讯赶到现场的民警解救。

  据了解,余某经营养狗场,其间丢了狗,余某怀疑是黄某偷了狗。后来,黄某因事在余某的养狗场内住了两日,黄某走后,余某发现3000元现金不翼而飞了。因养狗场平日少有人来,余某更加确信是黄某偷了钱,新仇旧恨涌上心来,两个人就此闹翻。两人共同的朋友黄某某出面调停,约黄某至余某家中解决,于是就出现了开始的那幕。

  经古田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,黄某的伤情为轻微伤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余某因债务纠纷而采取捆绑、殴打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并有侮辱、殴打情节,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。(古法)



个人点评:对于欠债不还的人,真的很无语,你不借给他吧,他说的比什么都好,但是借完以后自己需要用的时候在要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,该当,除非真的有原因,及时有原因也应该好借好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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